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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 of Service & Privacy Policy

The official version i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the Chinese text prevails in case of any discrepancy.

暉睿智能(VividRay.ai)網站及服務使用規約

暉睿智能(VividRay.ai)網站及服務使用規約(下稱「本規約」)適用於所有使用暉睿智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暉睿智能(VividRay.ai)網站」網站(包含本公司所有或營運之其他 URL,下稱「本網站」)。

使用本公司之產品及服務(包含附加服務及各版本)之個人或實體(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法人、團體、公會,及代表前揭法人、團體及公會使用本服務之自然人,以下統稱「使用者」)。

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瀏覽、註冊、登入、下載或上傳資料等行為)前,應先閱讀並同意本規約。若使用者不同意本規約,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

第1條 本規約之適用

1. 本規約適用於使用者於本網站或本服務進行之一切行為,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時,必須遵守本規約之規定。若使用者不同意本規約,使用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

2. 使用者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使用人或其他經使用者授權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時,視為使用者及前揭人員對本規約為有效且不可撤銷之同意。

3. 本網站或本服務有另行規定之定製型契約(以下統稱「定製型契約」)者,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時,除本規約外,並應遵守定製型契約之規定。定製型契約之規定與本規約不一致者,應優先適用定製型契約之規定。

第2條 關於本服務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下稱本服務)如下,使用者得免費或付費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內容,使用者依其營運需求,得選擇下列任一服務方案,本公司將依所選方案提供對應之系統授權與功能:

0. Trial Starter(免費試用版)

適用對象:欲評估本服務之新註冊使用者。試用期限:自註冊日起 14 天,到期後自動失效。授權內容:AI 智能客服自動回覆(每月上限 300 次);文件知識庫(容量上限 100 MB);客服渠道提供 LINE 官方帳號或官網 Widget 二擇一,最多開啟 1 個渠道;不含 CRM、Meta 渠道、主動導購、預約提醒、Odoo/ERP 功能。試用期屆滿前未升級為正式方案,試用功能自動封鎖,已上傳之知識庫資料將保留 30 天後刪除。試用方案不收費,期滿不進入正式方案即自動失效,本公司不會自動扣款或傳送催繳通知。

1. Starter(領航版)

適用對象:小型商家、診所、工作室與個人品牌。系統架構:雲端 SaaS。授權內容:AI 智能客服與 FAQ 自動回覆(每月上限 1,000 次 AI 回覆);文件知識庫(容量上限 1 GB,支援單一網址匯入及 PDF、Word、TXT、FAQ 文件上傳);客服渠道提供 LINE 官方帳號或官網 Widget 二擇一;提供後台查看對話紀錄與 AI 回覆狀態功能。

2. Growth(成長版)

適用對象:需 CRM 顧客管理之成長期企業。系統架構:雲端 SaaS。授權內容:包含前項 Starter 版之所有基礎功能;AI 客服回覆(每月上限 5,000 次 AI 回覆);文件知識庫(容量上限 5 GB);支援多平台客服渠道(LINE、官網、Facebook、Instagram);CRM 顧客管理功能:客戶主檔、購買紀錄、預約排程與客戶自動分群(VIP、一般、流失風險);自動化行銷功能:智能導購推薦、回購/預約提醒、流失客戶關懷、生日祝福及滿意度調查,並支援多國語言。

3. Pro(專業版)

適用對象:客服量較高,需 AI 助理協助顧客管理與客服決策之擴展中企業。系統架構:雲端 SaaS。授權內容:包含前項 Growth 版之所有功能;AI 客服回覆(每月上限 20,000 次 AI 回覆);文件知識庫(容量上限 20 GB);預設開放 5 個客服渠道;AI 智能助理:協助查詢 CRM、客服紀錄、知識庫與用量資訊,並提供客服對話摘要、待追蹤顧客與商機整理,及 VIP、流失風險與顧客互動洞察查詢;回購、預約、關懷通知與分眾群發之更高額度 AI 草稿生成;優先客服支援。

4. Enterprise(企業客製版)

適用對象:需 ERP 系統整合、客製 AI 導入、私有部署或深度客製整合之中大型企業與行政機關。系統架構:雲端與本地端混合架構。授權內容:包含 Pro 版功能,具體額度與細項依專案合約調整;可依專案需求另行規劃 ERP 商務管理系統標準欄位(客戶、商品、訂單、庫存)同步整合、電商平台整合與多渠道統一管理、庫存預警導購與個人化 AI 推薦,實際功能範圍、費用與交付內容以專案合約為準;支援私有化部署、離線封閉環境、本地端資料庫與本地 AI 模型選項;深度整合企業內部系統(如 ERP、HIS、POS、CRM);企業級資安與權限控管:SSO 單一登入、權限分層、審計紀錄與資料保留政策;專屬架構師規劃與客製化 SLA 維運服務。

第3條 資料提供

1. 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而有填載資料之必要時,應提供真實、正確且完整之資料。

2. 如使用者依照前項規定提供之資料有所改變時,應儘速依照本網站或本服務規定之修改手續提出相關申請。使用者未依照本規約修改資料而受有損害者,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使用者帳號

1. 除經本公司同意外,使用者針對本公司提供之同一產品或服務,僅能申請一個帳號。

2. 使用者應自行承擔其帳號(包含使用者帳號及密碼、電子信箱帳號等其他設定資訊,以下統稱「帳號」)之管理責任,將帳號密碼設定為第三人難以猜測之內容,及定期或於必要時變更密碼,並避免將帳號資訊透露予任何第三人。使用者疏於管理帳號而受有損害者,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 除本公司同意外,使用者不得將本服務用於非自用目的之行為,亦不得將帳號之相關資料交付任何第三人使用,或為出借、轉讓、抵押等行為。

4. 使用者對於帳號之使用及管理應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因疏於管理帳號、不當使用、同意第三人使用等行為受有損害者,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 本公司判斷使用者之帳號有遭到不正當使用之可能時,例如使用者登入失敗達到一定次數,得停止該帳號之使用權利。如發生前揭情形,使用者應依照本公司規定之程序解除停權。

6.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因前項措施導致使用者發生之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5條 隱私權、個人資料及機密資料

1. 關於使用者之隱私資訊及個人資料,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依照「暉睿智能(VividRay.ai)隱私權政策」處理。

2.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之合作企業、廣告企業及其他商業夥伴設置之隱私權政策等規約及活動,概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3. 關於機密資料本公司及使用者均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未經書面或電子方式之允許,不得提供、揭露或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但基於法令、政府機關要求公開者,不在此限。

第6條 資料利用

1. 關於使用者上傳至本網站或本服務之文件資料以及在本服務中製作之資料,使用者授予本公司以及與本公司合作之第三人進行管理、保存、備份而複製之權利(包含著作權之使用授權)。

2. 除法律或本規約另有規定或使用者授予本公司之權利外,本公司不會利用使用者上傳於本服務之內容,亦不會對使用者之上傳內容主張所有權。

3. 除本規約另有規定或在使用本服務之合理必要範圍外,本公司不會因第一項資料獲得任何權利。

第7條 資料修改及刪除

1. 對於依法於一定期間內或永久不得修改或刪除之內容,無論該內容為何,若無正當理由,使用者均不得要求本公司違法修改或刪除。

2. 未經另一方使用者之同意,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刪除使用者與另一方使用者簽訂契約之檔案或紀錄。

第8條 付費方案

1.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中另外定有使用費、使用期間等使用條件之功能(以下簡稱「付費方案」)時,應遵守該功能之個別使用契約。

2. 本公司依照本公司之規定受理使用者之付費方案申請,經過必要之審查程序,核准使用者之使用資格後,雙方始成立付費方案之使用契約。

3. 使用者申請付費方案後,無論本公司是否核准或已經核准使用者之使用資格,本公司均得適時審查使用資格。

4. 經本公司審查判斷使用者有下列任一情形者,本公司得不核准該申請、撤銷、停止或廢止該使用者之使用資格(以下簡稱「使用資格處分」):(1) 使用者不存在或無聯絡方式者;(2) 使用者於申請事項中填載虛假資料者;(3) 使用者曾違反本規約或個別使用契約等規定或有違反之虞者;(4) 使用者申請付費方案時,仍積欠包括本服務在內由本公司所提供服務之使用費,或有積欠紀錄者;(5) 使用者有無法履行本規約或個別使用契約等規定義務之虞者;(6) 使用者屬於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其申請並非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或申請時未經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同意者;(7) 使用者為資恐防制法指定之制裁名單者;(8)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妨礙本公司業務執行之事由者。

5. 使用資格處分適用於本服務之整體,而不限於付費方案。

6. 本公司得不向使用者公開審查內容,使用者不得對本公司之判斷(包含是否公開審查內容)提出異議。

7. 付費方案之契約期間第一次為初始契約期間依訂單或方案頁面所示,之後以 1 年為單位自動更新。如使用者在契約期間屆滿前 1 個月,未透過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書面或電子方式辦理停止更新,付費方案將自動延期 1 年,其後亦同。

8. 使用者開始使用付費方案後,無論使用者有無使用該付費方案之功能,在該付費方案之契約存續期間均需支付該付費方案之使用費。

9. 付費方案之契約存續期間,無論發生任何情形,使用者仍須支付該付費方案契約屆滿前之使用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免。

10. 使用者終止付費方案時,以終止時當期之末日為終止日,當期之使用費不予退還。

第9條 禁止行為

1. 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時,不得為下列行為:(1)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2) 侵害他人隱私權、名譽或信用之行為;(3) 犯罪行為或導致犯罪之行為;(4) 冒名、提出虛偽申請或申訴、向他人大量發送訊息等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困擾或損害之行為;(5) 對管理本網站或本服務之伺服器,發送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之行為;(6) 複製、變更、反編譯、解構或逆向分析及研究本服務(包含本服務之底層 AI 模型、演算法或模型參數)之行為;(7) 擅自瀏覽、變更或毀損本公司保存之數據之行為;(8) 以開發競爭商品或服務為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9) 其他違反本規約、個別使用契約或經本公司認定有妨礙本服務之營運、損害本服務信用之虞之行為。

2. 使用者為符合前項各款行為時,本公司得停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及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處置(以下統稱「停權處分」)。此外,本公司得依據自身判斷為停權處分,不需公開為停權處分之理由。

3.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針對因停權處分導致之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0條 契約解除及終止

1. 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逕行停止對使用者提出之本服務及合作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並得解除或終止與使用者間之契約:(1) 違反本規約或個別使用契約者;(2) 連續積欠本服務之使用費二期以上者;(3) 聲請破產、債務清理程序等使用者之信用狀態發生重大變化者;(4) 解散或停止營業者;(5) 使用者為資恐防制法指定之制裁名單者。

2. 本公司認為難以繼續提供使用者服務時,得終止與使用者間之契約,不受前項各款之限制。

3. 本公司基於前二項之規定解除或終止與使用者間之契約時,無論理由為何,使用者均須支付付費方案契約期滿為止之使用費。

第11條 內容變更、追加及廢止

1. 除前條所列情形外,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逕行變更、追加、暫時停止本網站、本服務及合作服務之內容。

2. 本公司得於通知使用者後,終止本網站、本服務及合作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如本網站、本服務及合作服務之全部或部分有停止或終止之緊急必要時,本公司得逕行停止或廢止後再行通知使用者。

3.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因本服務或合作服務之變更、故障、停止、終止導致之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2條 契約終止時之處理

1.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就本服務之使用契約終止時,使用者將失去在本公司使用之使用者帳號相關之所有權利及優惠,如使用者因此發生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當本服務之使用契約終止後,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功能上傳之檔案將從本服務伺服器中刪除。即便使用者重新申請使用本服務,被刪除之檔案亦無法還原。但使用者與另一方使用者簽訂契約之檔案或紀錄,依第七條規定處理。

3.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產生之對話紀錄(包含 LINE、官網對話視窗及 Meta 各平台訊息),本公司預設保存期限為 180 天。保存期限屆滿後,本公司將自動刪除相關對話資料。使用者得依第十六條規定向本公司申請取得對話紀錄之紙本副本或申請提前刪除。

第13條 智慧財產權

1. 本網站及本服務受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國際條約及其他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法律保護。使用者同意遵守前揭法律,以及本網站上包含之任何其他著作權聲明或限制。

2. 本網站及本服務相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及屬於擁有正當權利之第三人,不因本規約將權利轉移予使用者,使用者僅享有使用權。

3. 本網站或本服務中顯示之商標、標語和服務標誌(以下統稱為「商標」)均屬本公司及各權利人之註冊和或未註冊商標。未經本公司事先之書面許可,使用者不得在任何廣告或宣傳中使用商標,或以任何方式表示本公司對任何產品、服務、活動或組織有從屬或合作關係。

4. 如使用者認為本網站或本服務中有任何內容有可能侵害使用者之著作權,使用者得透過本公司之著作權政策通知本公司。

第14條 規約更新

1. 為因應法律、本網站或本服務內容之變更,本公司得隨時修改(包括但不限於變更、刪除、新增或補充等行為)本規約之內容。

2. 如本規約之內容有所修改,本公司得藉由公告於本網站、本服務或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向使用者通知修改後之內容及生效時間。如修改之內容依法需經使用者同意始能變更,本公司將以適當方式事先獲得使用者之同意。

3. 使用者在前項通知指定之生效日期後使用本服務者,除有法律認為無效之情形外,視為使用者同意修改後之內容。

4.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因本規約修改導致使用者發生之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5條 通知及資訊揭露

1. 使用者同意接收本公司提供之與本公司或本服務相關之所有聯絡、資訊揭露、意思表示、通知及在本公司與使用者之服務關係存續中被要求須提供使用者之其他文件(以下統稱「通知」),包括但不限於與本公司或本服務相關之營運及促銷通知、本服務之提供,及使用者購買或訂閱本服務之通知。

2. 本公司將前項通知送達使用者時,得採取在本網站或本服務中公告,或向已註冊之使用者寄送電子郵件、書面文書等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法為之。

3. 在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以電子方式向使用者提供之所有通知,均滿足該通知以書面形式或以特定方式交付之法律要件,並同意將其帳號之聯絡資料保持在最新狀態。

4. 本公司向已註冊之使用者寄送電子郵件時,即便該郵件因某些事由寄送失敗亦視為本公司已經發出通知。

5. 使用者同意並承諾因無法收受郵件或停止發送通知導致使用者發生之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 若使用者選擇以紙本格式接收所有通知,可利用下方聯絡窗口與本公司聯絡,撤回以電子方式接收通知之同意,並通知本公司今後僅以紙本格式寄發通知。

7. 使用者了解若其選擇僅以紙本格式接受通知,將會減慢其與本公司之交易及本公司向其提供服務之速度,因為本公司需先以紙本格式寄送通知予使用者,再等待使用者收受前述紙本通知之確認。此外,使用者將無法利用本服務收受本公司之通知及同意,或以電子方式簽署文件。

第16條 紙本副本之取得

1. 使用者可隨時向本公司提出紙本副本之寄送申請並支付費用,索取由本公司提供或以電子方式發送給使用者的任何紀錄的紙本副本。

2. 使用者可於簽署工作完成後下載及列印本公司透過本服務寄給使用者之文件。若使用者選擇於本服務系統中註冊帳號,使用者得於該文件第一次寄送給使用者之日起於一定期間內(通常為 30 日)存取該文件。

3. 若使用者希望本公司寄送通知及文件的紙本副本給使用者,使用者得利用聯絡窗口向本公司提出紙本副本之寄送申請並支付費用。

第17條 問卷調查

1.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以調查為目的,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實施問卷調查。

2. 使用者於回覆前項問卷時,不得為虛偽或錯誤之回答,或將該問卷之資料及回覆內容公開或洩漏予第三人。

3. 使用者同意於回覆第一項問卷時,將該回覆內容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移轉本公司,本公司得不經使用者之同意,就該回覆內容之全部或部分內容為重製、修改、編輯,或為其他利用。此外,使用者同意不向本公司或第三人就前揭問卷之回覆內容主張著作人格權。

4. 本公司就問卷調查之回覆內容,得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向使用者確認。

第18條 第三方網站

1. 從本網站、本服務或張貼本網站或本服務連結之第三人網站及其網頁內容,由第三人管理運用,本公司並無管理權限。使用者於使用前揭網站時,應分別遵守該網站制定之使用規約。

2. 使用者同意並承諾本公司對於第三人之網站內容或使用者使用該網站導致使用者發生之損害,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9條 權利義務移轉禁止

未經本公司之事前同意,使用者不得將基於本規約享有及負擔之任何權利或義務移轉予第三人、設定抵押或其它任何處分。

第20條 委託

本公司得將本網站或本服務之相關業務之部分或全部委託第三人處理。

第21條 經營權移轉

1. 本公司將本網站或本服務相關之經營權移轉予第三人者,本網站或本服務之經營者地位、基於本規約所生之權利及義務,及使用者相關資料等均隨同移轉予第三人。

2. 前項移轉,使用者同意依據本條規定為事前之同意。

3. 本條所定之經營權移轉,不限於經營權移轉,包含公司分割或合併等所有本網站或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轉之情形。

第22條 損害賠償

因使用者違反本規約、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導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使用者應就該損害(包含律師費用)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23條 免責聲明

1. 使用者應對於本服務上所為之一切行為及其結果承擔所有責任。使用者透過本服務發送其提供之資料之所有責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關於該資訊的完整性、真實性、正確性、有效性、安全性等之責任。

2. 使用者欲藉由本服務留下與其他使用者之契約之內容或軌跡時,應確認對方是否為本人,以及是否有權代表或代理簽署該契約。

3.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或合作服務因下列情況暫時停止使用時,不得向本公司請求因本服務或合作服務之停止導致之損害補償或賠償:(1) 因本服務或合作服務之伺服器、軟體等之維護、修復等導致之停止;(2) 因電腦、雲端空間或通信路線等事故導致之停止;(3) 其它不得已之事由導致之停止。

4.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透過本服務或合作服務獲取之資訊,其完整性、真實性、正確性、有效性、安全性等,均不予保證。因此對使用者造成之損害,本公司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對於與本服務連結之網站之資訊或由該內容引發之任何問題,及使用者於本公司提供之服務或合作服務中發生之損害、使用者間之糾紛及其它事項,本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6. 本服務所提供之 AI 自動回覆功能,其回覆內容由人工智慧模型依知識庫資料生成,本公司不保證回覆內容之完整性、正確性或適用性。使用者應自行判斷 AI 回覆內容之適當性,因 AI 回覆內容不正確、誤導或不完整造成使用者或第三人之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因不適用本規約之免責條款而應對使用者或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時,除因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該損害賠償之金額以使用者於請求事由發生前六個月內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服務費用總額為上限。本公司對任何間接損害、利潤損失或資料遺失,概不負責。

8.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由本服務 AI 功能依使用者輸入資料所生成之回覆內容或產出物(以下簡稱「AI 產出物」),其使用權歸使用者所有。惟因 AI 生成之特性,AI 產出物可能不具備著作權法所要求之原創性或保護要件,本公司不就 AI 產出物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為任何保證。使用者應自行評估並承擔相關法律風險。

第24條 部分無效

本規約之部分條款依法被認為無效時,該條款被認定無效之部分以外之部分及本規約其他條款,仍具有完整之效力。

第25條 準據法及管轄

1. 本規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解釋。

2. 因本規約涉訟者,本公司及使用者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26條 聯絡窗口

使用者可透過下列方式聯絡我們,更改使用者之聯絡方式、向我們索取通知及文件之紙本副本,及撤回以電子方式接收通知之同意:公司名稱:暉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7-7036139 客服信箱:service@vividray.com.tw。若使用者已註冊使用者帳號,使用者可透過使用者帳號的帳號偏好更新其電子郵件地址。

第27條 語言及翻譯

本規約以中文書寫版本為正本。本規約之翻譯版與中文版不一致者,應以中文版為準。

隱私權政策

為保障使用暉睿智能的各項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的個人或實體(以下統稱「使用者」),讓使用者能安心使用本服務,暉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重視使用者的個人私隱,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保障使用者的權益,請使用者詳閱下列內容,並於同意隱私權政策後再行使用本服務:

一、適用範圍

隱私權政策適用於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包括暉睿智能與商業夥伴合作時獲取的個人資料。本服務的隱私權政策不適用於在本服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於本服務中刊登廣告的廣告方,以及非本服務的使用者。本服務將依照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

當使用者瀏覽本公司的網頁或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視該服務功能性質,請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或自動獲取使用者的相關資料,並在該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若使用者就本服務註冊帳號並登錄,本公司將會知道使用者如何使用本服務。本服務將自動紀錄使用者的相關軌跡,例如使用者的 IP 地址、Cookies 資訊、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資料,並記錄到伺服器上。

三、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

使用者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可能會出於下列目的自行或利用第三方服務利用藉由本公司網站及本服務取得之個人資料:(1) 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務或證明本服務契約成立的事實及目的;(2) 改善本服務的內容;(3) 讓使用者瀏覽或修改自己的註冊登錄資料或查看使用情況,或便利使用者使用本服務;(4) 防止違法或不正當使用本服務;(5) 通知使用者有關本服務、本公司的新服務或相關服務的資訊,或實施問卷調查;(6) 改善本服務品質,包含系統功能優化與使用者體驗分析(限去識別化資料);(7) 將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後用於本公司進行之內部研究、公布、出版及行銷等行為;(8) 通知使用者有關本服務更新、安全性事件或帳號相關之重要資訊;(9) 因本服務之相關事宜有向使用者確認、聯絡之必要;(10) 因使用者發生調解、和解、仲裁或訴訟。本公司因使用者委託業務而取得的資料,如該資料擁有者並非承認暉睿智能(VividRay) 隱私權政策的使用者,本公司將在委託契約之範圍內依法律規定及隱私權政策使用該資料。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期間: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所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活動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對象:本公司(含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依法有權機關、客戶同意之對象。地區:「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五、個人資料之提供及公開

本公司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政府機關。但使用者提出特定服務要求、依法律或契約有提出之義務或政府機關要求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 經該個人資料之使用者同意;(2) 為提供使用者要求的產品或服務,需要與第三人共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3) 法律明文規定;(4) 為免除使用者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5) 與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6) 當使用者利用本公司的網頁或本服務時,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網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經網站管理單位判斷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有揭露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之必要者。使用者瞭解並同意若其於臺灣(即臺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及周邊島嶼)以外地區使用本服務或使用本服務使位於臺灣以外地區的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可能會有國際傳輸的情況發生。為了保護使用者個人資料,本公司不提供使用者查詢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的服務。若使用者有法律上問題需查閱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時,需向警政單位提出告訴或申訴,本公司將配合警政單位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以協助調查。

六、Cookies

為了提供使用者最佳的服務,本公司可能會在使用者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本公司的 Cookies,若使用者不願接受 Cookies,使用者可在使用者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放置 Cookies,但可能會導致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本公司可能會在顯示本公司發布的廣告的其它公司網站上,在使用者的電腦放置並取用 Cookies 並進行參考。於此情況下,本公司將依據本服務的隱私權政策進行使用 Cookies,不會提供或公開給其它公司。本服務的網站或介面上所顯示的廣告,該廣告的公司可能會在使用者的電腦放置並取用該公司自身的 Cookies 並進行參考。於此情況下,該廣告公司可能會依據其自身的隱私權政策使用 Cookies。

七、資料安全

為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安全,使用者帳號資料會用密碼保護。此外,本公司會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保障所有個人資料之安全。

八、保全措施

為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安全,請使用者妥善保管帳號密碼,以保護帳戶資料。本公司於必要時會使用通行標準的 SSL 保全系統,以保障資料傳送的安全性。本公司為向使用者提供服務,向第三方委託業務時,將與業務委託對象簽訂契約以保障使用者之隱私安全。

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之權利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使用者可以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1) 查詢或請求閱覽;(2) 請求製給複製本;(3) 請求補充或更正;(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 請求刪除。如使用者希望行使前項權利,可隨時透過客服信箱 service@vividray.com.tw 與本公司聯絡。

十、政策變更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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